10月24日,备受关注的河南反串网红罗大美被绑架杀害案一审宣判,主犯余金生被判死刑,主犯沙玉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从犯杨恒被判缓有期徒刑十三年。距离2023年7月5日案发,已经过去了842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今年2月28日和7月29日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结果: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金生、杨恒与被害人尚某锋(网名“罗大美”)三人时有交集。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系“网红”且比较有钱,因自己长期赌博急需用钱,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尚某锋未果。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余金生诱骗尚某锋并将其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驶车辆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亲戚闲置的平房内,期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尚某锋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红薯窖内。作案后,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尚某锋所穿衣物抛弃。7月7日下午,余金生返回掩埋尸体现场,对掩埋尚某锋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南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余金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杀人灭口,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余金生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沙玉姣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二人在抢劫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
杨恒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发平房
罗大美妹妹尚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提供了判决书,清晰地显示了法院的判决依据: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金生主动提起犯意、事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涉案抢劫共同犯罪行为,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系主犯。余金生在抢劫得逞后,为灭口又将被害人残忍杀害。事后挥霍抢劫所得财物,致使被害人大部分财产至今无法追回。余金生当庭翻供,无悔罪表现,并有两次抢劫犯罪前科。可见余金生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余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但又当庭翻供,拒不承认,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坦白。综合考虑余金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被告人沙玉姣积极参与抢劫犯罪预谋并积极实施了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与余金生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涉案抢劫犯罪行为,作用明显,也系主犯。 沙玉姣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及赃款去向,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沙玉姣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且在抢劫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严重的人身损害,罪行严重。综合考虑沙玉姣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其属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杨恒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应对其从轻处罚。 杨恒到案后避重就轻,拒不供认其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坦白。杨恒参与涉案抢劫共同犯罪,后果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
罗大美妈妈、妹妹还有辩护律师 图/受访者提供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罗大美的家人并不能完全接受和认可。罗大美妹妹尚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今天收到法院的通知,突然拿到了这份判决结果,“余金生死刑,这是他应得的。第三被告的判刑,我们不认可,这样的结果不是惩罚,是奖励。”
尚女士说,在庭审中,检察院对于3名被告在抢劫罪的罪行上是认定,不分主从共同犯罪。但是在这份判决书上,法院认定了杨恒他犯抢劫罪,却把他定为了从犯。而在具体的情节里,他既不承担抢劫数额的责任,也不承担后续退赃的主任,还不承担人死亡结果的这个责任,代理律师认为,这相当矛盾。
目前家人和律师已经向南阳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提起抗诉。家属向记者提供的抗诉申请书中写道,被害人家属认可余金生被判死刑,但不服该判决的部分内容。
理由之一是第三被告杨恒不属于抢劫罪中的从犯,在抢劫过程中,余金生、沙玉娇、杨恒共同预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均系主犯。杨恒应该对抢劫所得的所有损失与余金生、沙玉娇共同承担退赔责任,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承担责任。
尚女士说,还不清楚被告会采取什么措施,预计他们也会继续上诉。
罗大美生前照片 网络截图
据此前报道,罗大美真名为尚某锋,河南许昌人,殁年30岁。据了解,尚某锋系艺校毕业,曾在演艺场所演出谋生,后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为人熟知,拥有百万粉丝。
罗大美的母亲范女士此前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23年7月6日中午,余金生伪装成罗大美发消息,说自己撞了人,要出去躲躲,她信以为真,并为此担惊受怕了一个多月,才报了警。8月31日,余金生、沙玉娇、杨恒全部被抓,其中余金生在案发后偷渡到缅甸,将两百多万赃款挥霍一空,回南阳探风时被抓。
9月3日,范女士才在派出所得知了儿子的死讯,她一下子跪倒在地,大哭了出来,她当时还不知道儿子的死因,她想的是孩子死的时候是受到了多大的痛苦,“我那时候看到一个电线杆,我当时就想撞死在上面,我去找我儿子。”
孩子曾经是她的骄傲。罗大美初中毕业后辍学,他找了一家纺织厂的工作,没给家里添负担,平时跑到公园里唱戏,熟人看到了就和范女士说,孩子唱得可好了,夫妻俩商量后,给他报了艺校。在艺校学习了三年,罗大美毕业后开始接戏跑场子,一场能挣三百块钱,范女士当时可高兴了,觉得孩子出息能挣钱了。
罗大美早期表演照片 网络截图
跑了四年场子,罗大美2017年开始接触直播,吸引了不少粉丝,也有化妆品商找他带货。2018年,罗大美迎来了事业转折点,他和河南一家化妆品公司合作,需要出资56万进货。罗大美自己有30万的存款,找朋友借了十几万,最后向家里借10万。起初父亲不同意,觉得罗大美被人骗了,母亲觉得孩子走正路挣钱,就算被骗了他还年轻能长个教训,最后做主拿出了10万。
罗大美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拿到货后卖了半个月,就还上了向朋友借的十几万,又过半个月,找家里借的10万也打回了父亲的账户,父亲这也才安心了。不到一年,罗大美就卖完了这批货,还带家人出国旅游,之后还在南阳市买了房子和车。
2018年到2020年,罗大美的事业进入巅峰,他也越来越有名气,“村子里都说你孩子有本事了,那时候我心里可骄傲了,我养活了一双儿女多好,我女儿也上大学了,我儿子也挣钱了,家里生活也改变了,可是好景不长,好日子刚刚开始就结束了,没想到儿子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范女士说着说着就哭了。
罗大美的爸爸妈妈妹妹还有代理律师参加一审一次开庭
2025年2月28日,这起案件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这次开庭三人均推翻了此前的供述。余金生辩称罗大美是意外死亡,供述时说的“用长袖勒紧脖子”,用刀子刺破麻袋割了三刀”等作案细节是他的设想。
余金生在庭上辩称,将罗大美绑至南召县闲置民房后,他将罗大美手脚捆绑放在床上,进门的时候看到罗大美掉到地上,脖子受到压迫憋死了,在麻袋上割三刀是为了最后看老朋友一眼。
此外,余金生还辩称,两百多万系罗大美自愿赠予。沙玉姣称说自己出于恐惧心理,不得不帮助余金生实施抢劫行为,杨恒说自己只去过案发出租屋两次,自始至终没有谋划过抢劫。三人均称,事前没有预谋。
这次庭审从上午9点进行到晚上7点半,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并在之后将此案退回到检察院,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了五个月的补充侦查。
2025年7月29日,案件第二次开庭,庭上三人仍坚持翻供,这次开庭仅持续四个多小时,仍未当庭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 钱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