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门:建议0-3岁幼儿禁用电子产品,3-6岁学龄前儿童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

发布时间:2025-11-12 09:00:4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飞跃咨询有限公司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 实习生 聂希子】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关于切实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防控工作的通知》,科学认识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对于预防近视发生的重要意义,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就有关事项发布《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生儿双眼处于生理性远视状态,屈光度数约为远视250-300度,称之为远视储备量。随着儿童年龄增长和生长发育,远视储备量呈逐渐降低的趋势,直至12-15岁发育为正视眼。远视储备量下降,是近视发生的早期信号,切实保护好儿童正常的远视储备量,防止过快消耗,能够有效预防儿童近视发生。

《通知》指出,要分年龄段综合施策。建议0-3岁幼儿禁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不过早过多近距离用眼,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睡眠。3-6岁学龄前儿童应以户外游戏为主,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鼓励幼儿园设计视觉追踪类的运动和游戏项目,满足学龄前儿童游戏活动需要。小学要制定并实施与小学生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育锻炼计划,保障小学生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培养小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用眼过度提前消耗远视储备量。

《通知》要求,要加强眼健康检查。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定期对儿童开展屈光筛查,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要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开展小学生视力和远视储备量监测工作,特别关注儿童眼轴和远视储备量的发展趋势,尽早发现近视隐患,及时向家长反馈。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在幼儿园推广学龄前儿童定期屈光筛查。

《通知》明确,要推动家校协同防控。家长以身作则,减少在儿童面前使用电子产品,尤其在寒暑假要控制儿童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视觉环境,及时调整儿童学习用桌椅高度,教育儿童坚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的正确坐姿,严格遵循“20-20-20”法则,每次近距离用眼20分钟,抬头远眺20英尺(约6米)外不少于20秒,适时休息眼睛,多途径增加亲子互动和户外活动。小学要合理安排每学期体育课时,鼓励小学生课间走出教室,布置课外体育家庭作业。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途径,向家长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和育儿理念,指导家长改善儿童不正确的用眼行为,切实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